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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人离婚越来越难了

1999-10-31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清溪

1970年以前美国实行的是过错离婚法,申请离婚必须以配偶犯有过错为条件。自从加州于1970年首开无过错离婚法先河之后,美国所有的州都纷纷效仿,很快确立了“无过错离婚”的婚姻形式。根据无过错离婚法,婚姻关系破裂即可离婚。最新的民意调查显示,大多数美国人认为离婚理由应该更为充分,并支持对离婚条件作出更为严格的限制。

鉴于呼声高涨,自1998年开始,美国20多个州已准备修改离婚条款。爱荷华州和密歇根州正打算重新恢复70年代以前的过错离婚法。路易斯安那州和亚利桑那州走在了最前面,成为最早修订“无过错离婚”法律、推行契约婚姻形式的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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